近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信用卡盗刷案件进行了二审裁决。该案中,受害者们的信用卡并未遗失或被伪造,但账户内的资金却在短短48小时内,在异地连续被盗刷,总金额高达一百多万元。
据报道,北京朝阳区的张先生于2023年4月某日,突然接到银行的短信提示,显示他的信用卡在海南发生了多笔大额消费。
短信中的消费记录显示,从下午3点56分至4点左右,张先生的信用卡在海南海口的两家商家连续发生了六次消费,最大金额接近2万元,最小一笔消费超过4000元,六笔消费累计金额超过7万元。
受害者
张先生:我的信用卡几乎被刷至额度上限。当我收到这些短信时,我既感到焦虑又困惑。我的信用卡设有支付密码,并且在那段时间内,我并未前往海南,因此不明白为何会在海口遭到盗刷。随后,我联系了银行,他们帮我冻结了卡片,但客服并未详细解释事件的原委。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警方数据显示,2023年4月11日和12日两天内,海南就有40多名民众的信用卡遭到盗刷,总金额超过100万元。
盗刷手段涉及钓鱼网站窃取银行卡信息及远程绑卡操作
通过张先生提供的刷卡商户信息,北京朝阳警方迅速赶往海南,成功抓获了POS机机主曾某,并顺藤摸瓜将盗刷团伙的组织者黎某、刘某及25名核心成员一网打尽。
办案检察官透露,这种犯罪方式是将受害者的信用卡与嫌疑人名下的电子钱包绑定,进行集中盗刷。
自2023年1月起,黎某和刘某共同策划实施信用卡盗刷活动。在案发前,黎某指使许某等人购买了大量配备NFC功能的手机,并激活手机中的电子钱包。同时,为了搜集受害者的银行卡信息,黎某等人通过发送“ETC异常需登录恢复”等诈骗短信,诱使多名受害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银行卡号、手机号及验证码等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肖瑶表示:“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嫌疑人将这些信用卡信息绑定到已经开通的具有NFC功能的手机电子钱包上。这个手机电子钱包实际上是将受害者的卡信息绑定到嫌疑人的手机上,使得手机自然成为这张信用卡的实体代表。”